关于举办第三届吉林建筑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暨第三届“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相关工作需要,学校3月至5月举办第三届吉林建筑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暨第三届“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次大赛旨在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平台,选拔创新创业优秀人才,提高学校创新创业竞赛水平。现将本次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吉林建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5年内的创业学生原则上均可报名参赛。鼓励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学生积极参赛。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大赛分为科技创业组、“互联网+”创业组和创业实践组。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创业组。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或结合自身所学专业知识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创业组。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3.创业实践组。参赛项目选题应立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实际选择适合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便于开展且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创业实践项目。

4.参赛项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及比赛要求,比赛期间参赛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纠纷由参赛人自行承担。赛中或赛后发现对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并收回一切奖励。

(二)参赛团队要求

1.本次大赛以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的形式参赛,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

2.参赛学生在本次大赛中不得重复组队参加。

三、赛程安排

大赛赛事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学校范围内公布。

1.初赛(3月22日~4月14日)。初赛参赛团队报名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管理,评审标准参照大赛评比细则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在4月14日前完成初赛,遴选参加复赛的项目;参加复赛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项目,且涵盖三个组别。

2.复赛(4月15日~4月28日)。复赛由学校统一组织,聘请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通过答辩、外审等形式确定各组获奖团队及入闱决赛团队。

3.决赛(5月初)。入闱决赛的团队以路演的形式进行比赛,由大赛组委会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四、奖项设置

1.大赛复赛每组评审产生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项目团队可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孵化区,使用期1年,享受孵化园的相关优惠政策。

2.决赛评审产生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并颁发证书;分别予以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创业扶持资金;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团队可优先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独立运营区,享受孵化园的相关优惠政策。

3.设立优秀组织奖,奖金为3000元。

4.优秀指导老师,奖金1000元。

5.报名参赛学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奖励创新创业学分。

6.项目对接。为获奖团队组织项目推荐会,与投资机构和有意愿的合作企业进行现场对接洽谈。

7.其它:入围复赛的项目团队将代表学校参加第三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五、上报材料要求

1.报名时间:各学院自定。

2.报名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3.上报材料:

(1)初赛阶段的《项目团队参赛报名表》,项目商业计划书及参赛相关材料由各学院统一管理,作为比赛存档资料和参赛选手获得创新创业学分的依据。

(2)初赛结束后,各学院所上报的材料包括:①《项目团队参赛情况汇总表》、初赛成绩结果、初赛总结;②《复赛项目团队情况汇总表》、项目商业计划书、PPT、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4月14日前统一上报至大创中心办公室(公共教学馆B303)。

(3)所上报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统一传至指定邮箱:jljddczx@126.com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在初赛前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本次大赛联络事宜。名单于3月23日中午11点前报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精心组织,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比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和影响力。

3.要积极引导学生开展绿色建筑、节能环保、新材料、BIM应用、房产家居、文化艺术等与我校专业相关联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项目参加比赛,加大教师参与力度。

联 系 人:韩明晨

联系电话:84566155

邮 箱:jljddczx@126.com


附件1:项目团队参赛报名表

附件2:项目团队参赛情况汇总表

附件3:复赛项目团队参赛情况汇总表

附件4:评比细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