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基础工程
英文名称: Foundation Engineering
课 程 号: 1620079
授课对象: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本科生
开课学期: 第5学期
学 时 数: 40
学 分 数: 2.5
课程性质: 专业基础必修课
考核方式: 考试
先修课程: 高等数学(A)I~II、结构力学、土力学、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等
后续课程: 相关专业课
开课教研室: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教研室
执 笔 人: 鲍硕超
二、课程教学目标
1.任务和地位
《基础工程》是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必修课。本课程教学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地基与基础设计的基本原理,常见的地基基础的设计理论和计算方法,为基础工程设计及毕业设计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2.知识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常见的地基基础的设计理论和计算方法以及一般施工方法,包括地基基础设计原则、浅基础、连续基础及桩基础,了解几种特殊土地基的基本特性、对基础工程的危害及应采取的工程措施。《基础工程》理论课程作为与地基基础设计及毕业设计紧密结合,使学生从深入掌握地基基础的理论知识。
3.能力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原理及计算方法,具有进行一般工程基础设计规划的能力,同时具有从事基础工程施工管理的能力。对于常见的基础工程案例,能做出合理的评价。
三、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和学时分配
1.教学内容
(1)浅基础设计
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原则,浅基础的类型,基础埋置深度的选择,地基承载力的确定方法,基础底面只存的确定,地基变形验算,扩展基础设计,柱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的设计方法,筏形基础的设计,以及减轻不均匀沉降的措施。
(2)桩基础
桩基础的设计原则,桩基础的分类与质量检测,竖向和在下单桩工作性能,单桩竖向承载力的确定,桩的水平承载力与位移,群桩基础的计算,桩基础的尺寸、桩述布置及界面强度计算。
(3)沉井基础及其他深基础
沉井基础的作用、使用条件、分类以及其构造。墩基础及地下连续墙等深基础的设计与施工。
(4)基坑工程
基坑支护结构的类型及使用条件,围护结构常用形式及其设计计算,包括排桩、地下连续墙、水泥土桩墙、土钉墙。基坑稳定性分析,基坑降水排水设计。
(5)特殊土地基
湿陷性黄土地基、膨胀土地基、红粘土地基、冻土地基以及盐渍土地基的工程性质及处理方法,地基基础的抗震设计。
(6)地基处理
地基处理方法的确定,复合地基的概念与分类。换填法、强夯法、排水固结法、深层搅拌桩法、砂石桩法地基处理方法的适用范围及设计计算,土工合成材料在工程中的应用,已有建筑物地基加固方法以及常用纠倾方法。
2.教学要求:
(1)掌握地基承载力的确定方法,掌握基础选用原则及计算方法;
(2)掌握桩基础设计与计算,了解桩基础施工;
(3)掌握沉井基础的设计与计算;
(5)对其他深基础如地下连续墙基础有所了解;
(6)理解掌握各类基坑工程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
(7)掌握基坑稳定性分析方法,掌握基坑降水方法;
(8)掌握各类特殊土地基的不良工程地质性质以及地基处理的工程措施;
(9)掌握各类地基处理方法的原理以及施工措施。
3.时间分配和进度
(1)浅基础设计 8学时
(2)桩基础 8学时
(3)沉井基础及其他深基础 4学时
(4)基坑工程 6学时
(5)特殊土地基 6学时
(6)地基处理 8学时
4.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
(1)地基承载力的确定方法,基础选用原则及计算方法;
(2)桩基础设计与计算;
(3)掌握沉井基础的设计与计算;
(4)基坑工程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稳定性验算以及降水措施;
(5)特殊土地基的不良工程地质性质以及地基处理的工程措施;
(6)掌握各类地基处理方法的原理以及施工措施。
5.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本课程是以《结构力学》、《土力学》为基础,讲授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原则与理论。本课程与《深基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施工技术》等课程紧密结合,使学生对城市地下空间当中有关地基与基础的计算及设计工作有一个全面的掌握。
6.建议使用教材和参考书目
《土力学与基础工程》赵明华 主编 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
《基础工程》周景星 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土力学地基基础》陈希哲 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
四、大纲说明
1.习题
本门课程的作业主要为课后习题,根据授课内容,每章均有练习题,使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巩固与更好的理解。
2.实验
无
3.考核
考试为期末笔试形式,考试内容尽量避免死记硬背型,给学生更多的思考或想象空间。
4.课程设计
在本门理论课的讲解基础上,后续开设地基基础设计课程设计环节,通过实际工程的设计使学生全面掌握基础工程的计算与设计方法。课程设计单独评定成绩,不计入本门理论课成绩。
(1)考题设计
考试题大体可分为4种类型:概念型题、叙述型题、案例型题、计算型题,重点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公式、基本计算方法的掌握和应用。
(2)成绩评定
成绩为百分制。考试内容覆盖全部授课内容。课程重点内容约占全部考试内容的80~90%,基本理论与基本概念约占考试内容的50%,计算部分约占考试内容的50%。
期末成绩评定参考平时作业,平时成绩占最终成绩的20%,考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80%。未完成作业者,不许参加期末考试。
4.其他
利用演示、幻灯、投影仪、音像、计算机辅助教学等形象化、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