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秋、冬季防火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提升学校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根据长春市2012年秋季防火工作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以保障学校的稳定为着力点,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基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强师生员工防控火灾能力,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工作安排
(一)部署、宣传教育阶段(2012年10月23日—2012年11月5日)。
做好思想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对2012年秋、冬季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自检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11月5日—2013年2月25日)。
按照秋、冬防火方案确定的重点和任务,全力以赴做好防火安全防范的各项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三)总结验收评比阶段(2013年2月25日—2013年2月28日)。
各单位认真总结本年度防火工作情况,做好文字记载,并将防火安全工作总结上报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接受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检查。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将消防工作列入各部门、各科室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防火检查机制。强化各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履行防火安全主体的法律责任。落实单位内部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明确防火安全职责。
(二)开展秋、冬季节防火安全大检查,各单位成立检查组,由领导带队。根据这一时期的特点具体检查地点、内容:
1.各办公场所、教室、实验室、独立工作室、教职工宿舍、施工人员临时居住场所等是否存在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电器设备及私接电源线等。
2.学生公寓要逐寝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电器、私接电源、吸烟等隐患。
3.食堂、商业网点重点检查配电箱、配电柜,各操作间电源线、电源插座等电器设备,排烟罩是否按时清洗,燃气管线是否按时检修。
4.各办公场所、库房,死角废旧物品、可燃物品是否及时清理。
5.各单位要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检查本学院是否与2012年新生签订防火责任书。
6.未经允许,室外禁止动用明火。
7.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三)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按照“四个能力”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提高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专项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宣传的实际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十八大”期间我校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在这期间零火灾事故发生,要把学校的消防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我校现阶段的安全稳定。
(二)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秋、冬季防火措施。组织好秋、冬季防火工作的动员部署、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工作。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加强对我校秋、冬季防火工作的全程督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学校秋、冬季防火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值班、值宿。在十八大期间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头值班、值宿,增加值班、值宿人员,重点岗位、重点部位要死看死守,增加巡逻、夜查次数。各单位要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格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对工作不负责,在此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全校范围内未经允许禁止使用电器取暖设备,职能部门要对全校所有部门、场所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