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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验收自评验收结论与 “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申报材料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验收与“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依据《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实施“高等学校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要求,为总结和检验我校“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成果,逐步构建和完善学科建设布局体系,发挥学科优势,打造特色学科,促进我校学科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增强学科建设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我校于2011年2月11日开始了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自评验收和“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申报工作。
学校成立了重点学科验收及申报遴选工作专家组,按照《吉林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学科验收指标体系》、《“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限额等要求,组织开展了省级重点学科校内验收自评和申报初选工作。我校目前现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分别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结构工程、市政工程;此次我校根据上级要求按照一级学科申报省级重点学科,我校共有三个一级学科进行了申报,分别为土木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经专家组和学校学术委员会认真检查和评比,确定了以下结果,现就自评验收结论和申报材料(排序)公示如下:
一、 “十一五”重点学科自评验收结论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建筑技术科学
3、 结构工程
4、 市政工程
二、“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申报材料与排序
1、土木工程
2、建筑学
3、环境科学与工程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即日始7天,即3月14日— 3月20日,凡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校学位办公室反映。
接待时间:
每天8:00—11:30,13:00—16:30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566037;0431-84566306;
E—mail:jianghao@jlia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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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30118;